你們常常叫人家不要退保費!退了等於沒了保障!例如:我個人已有社保,當時我想買一份意外險,就在某間保險公司買了,但過了兩年,又有一間保險公司說他們的意外保障如何地好!我又在另一家保險公司買了一份追加醫療與意外合並在一起!後來我才知道,當我發生意外後,只能向其中一家保險公司理賠,但我交兩份保單費用,只得到一份保障!所以我打算退其中一份!但退了我損失很大!爲什麽保險公司會有這種做法!聽說只有中國才有這種做法,包括香港,台灣,國外他們就比較好,保障與保費是一致!不知是否我理解錯誤!請大家指點迷津!
同意上面的同仁的说法,一般意外险及医疗险都是消费型保险,一年交一次,交如果您想少交一份,下一年不续保就可以了,如果您所说退掉给有影响的大概是有一个带储蓄功能的主险附加上了意外及医疗险了。如果您说不能重复报的部分只有医疗的部分,因为医疗费用是补偿性质的,最高赔付不能超过实际的医疗费用,对于因意外身故的保障是可以重复报的,这是对人生的尊重,人生无价嘛,只要您买多就赔多是当然的。
支持一楼的说法
你好.其实几个保险公司的险种一起购买是可以加大你个人的保额的.意外险呢,是可以提升自身的价值.而且也不会很贵.如果你觉得保额太高了.可以考虑意外险到期的时候不去续保就可以了.关于医疗险和社保的报销的原则是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不能超过实际花掉的钱的.不管你在多少个公司购买过.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参考...
身故、残疾等重大理赔是不重复,都能赔。而医药费补偿,多家相加不能超过实际支出。这类保险都是一年期的,到期不续就可以了。
意外的身故和残疾是可以各家公司重复赔付的,意外医疗属于报销,赔付总额不能超过所花医疗费用!
你好,你可能有些误解,在大陆意外的保险是不区分的,也就是说不管从哪家购买意外保险都赔,只是意外医疗报销的这一部分有区分(社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合计100%)不管是几家保险公司 意外保险都是一年一保的,如果退保有损失的话,你那保险应该是其它主险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险。
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只要自己有經濟能力買多少就要賠多少。不管是殘疾或身故,如果是意外醫療和疾病醫療是實行費用補償原則,只能實報實銷,津貼類保險不在此限。
大家都说的很好了,楼主,如果经济条件好,倒是可以多买一些没事当发财
楼上说得很清楚了,其实很多准客户都会有这样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