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进行怎样的赔偿呢?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
因为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员工所在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强制性规定,是应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不过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员工自己委托代理机构缴纳的,产生的费用应当由企业支付给员工。
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给员工缴纳保险,那么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除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之外,还会有一定的处罚,《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