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本人户口要迁出台州市并与前工作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想提取住房公积金,问一下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具体手续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能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一、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被判处刑罚或因参军、上学等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
2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
3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
4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三、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因离退休、死亡、出境定居等可全额提取。
2、部分提取:
(1)因购买、建造、大修住房提取的。
(2)因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
(3)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4)因纳入城镇低保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