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房贷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提取公积金,下面是佛山的规定:
一、需携带的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首次提取需单位盖章确认);
4、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需提供的资料
1.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房产证、购房证明(或契税完税证)
2. 购买预售商品房 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证明(或契税完税证)
3.偿还贷款本息+借款合同
注:
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后交回)和复印件,首次提取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次提取为即报即办、即报即批。
2、同一房屋再次提取,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二、提取时间间隔偿还贷款本息、租房提取不少于半年提取一次,其它项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
三、银行自动转账提取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从2007年10月份起试行自动转账提取。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办理首次提取后,间隔半年,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电子自动转账提取手续。具体手续,请参阅《住房公积金自动转账提取服务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