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赔付有效期是两年,指的是出险之日起,还是购买之日起?
尊敬的客户,您好!很荣幸能为您服务!中宏安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年龄:6-60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投保举例王先生,公司外勤(职业等级2级),购买了安行意外险保险金额10万元。 年缴保费:330元 保险责任:(以第二年发生意外为例) 若王先生发生意外导致身故受益人获赔金额分别应为: 1.一般意外死亡;意外身故金10万,增额利益0.5万,所以理赔金共有10.5万; 2.乘坐客船或公共汽车意外死亡。意外身故金10万,增额利益0.5万,交通意外10万,所以理赔金共20.5万;3.空难意外死亡:意外身故金10万,增额利益0.5万,交通意外20万,所以理赔金共30.5万。 若王先生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按残疾程度获得相应赔偿。保险责任1.意外残疾身故利益给付 2.意外全残额外利益给付 3.保证增额利益 自第二个保单周年日起,每一年度续保保险金额,将自动增加投保保险金额的5%,最高累积到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5%止,此项利益无需额外缴纳保险费。 4.交通意外额外利益给付:(不享受保证增额利益) 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90天内死亡或残疾,按赔偿表额外赔付10%-100%不等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90天内死亡或残疾,按赔偿表额外赔付20%-200% 不等的保险金额。最适合您的保障计划来源于真诚的沟通,欢迎咨询交流,请您加入QQ或来电聊聊,谢谢!
是从出险之日起,保留好有关的单据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回答的内容有点乱,我简单解释一下。(1)关于年限问题,保险法已经修改,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2)不是事故发生之日,也不是购买之日和出险之日,是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理由是:我国民法上有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规定,在不知道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何时发生的情况下,经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要依据保险合同理赔。
您好!保险金的请求权是:“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行使。
你好,意外保险赔付有效期是两年,指的是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之内
理赔有效期指的是自出险日期开始,
你好:自出险之日起两年以内,但一定要按合同约定时限内报案。
你好! 意外赔付有效期指的是事故发生之日开始算起。
您好!是自事故发生日起。
你好,意外保险赔付有效期是两年,从出险之日起算,
你好:赔付时效的起算点是,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既不是出险之日也不是购买之日。(5年)
你好,是从保险承保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