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2011.2.13买了平安公司的人寿险,她本来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癌等,但是保险业务员还是让她买了,老人家就一次性付了6480元,在2011.9.1住院,2011.9.7出院,拿着理赔所需的材料给业务员,但是,在2011.9.21平安就寄来了一份理赔决定通知书,内容是:应投保人投保与事实不符,通融退回投保费2668元! 我想问的是,就算当初投保时有所隐瞒病情,在退回保险费时是不是也应该全额退回?
您好!如果已经有先天疾病、遗传疾病、既往症疾病等,投保前重要提示:切记“如实告知,必须通过公司体检和审核。才能知道您是否能参保?如果客户故意隐瞒病情,带病投保行为来诈骗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能理赔的。到最后很可能会导致保费没收。虽然新保险法出台,有“不可抗拒条款”保护客户利益,但明显的带病投保,还是会出问题的。如果您能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妈投保时是如实告知“她本有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癌等”,而是保险业务员故意隐瞒病情,带病投保行为来诈骗保险公司。您可以投诉,公司会处理后原价退回保费。您现在是退保处理。领取保单现金价值。丨
您要是有所隐瞒的话,就是自己的责任了。业务员就没责任了,因为有个问卷。保险公司按照条款来,就是这个结果,带病投保属于欺骗行为,所以给的不是本金了。
很遗憾,遇到了无职业道德的代理人。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代理人在已知病情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投保,不然无法挽回已经造成的损失。
您好!带病投保公司拒赔,而且不是退原保费。看您的表述应该是告知了业务员,业务员故意没有如实告知公司的?这个找业务员!属于无道德,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