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某个保险公司的意外医疗险种。上年10月份,我给一个出租车撞到腿骨折,后来经过协商,私了,他出了一笔赔偿金。问题补充:所以当时我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而那个司机也要医疗发票。后来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我恢复了。 现在我手头上还有有几张发票,大概1千多。那个司机也不要这些发票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何况事隔这么久,我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吗?把余下的发票报销吗? 本来这个问题我可以直接问我的保险经纪,但是出于某些原因,我想确定是否理赔后再去向他说。所以唯有求教于这里的专业人士了。谢谢!!另外,我当时报警了,后来也有交通事故那个通知书,那个是否在理赔的时候提交?是否影响理赔?现在情况是,我找不到病历了,但是发票和药单就有,还有X光片那些,请问病历缺失情况下可否正常理赔?
你好!如果病历找不到了,可能有一个补救的办法,但前提是你所丢失的是住院病历。你可以持你本人身份证到你之前住院的医院的病案室(就是医院保存医疗档案的部门;如果不是你本人前去,请代办的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你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你委托他办理此事项的委托书也可)——医院对住院病历的保存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有一些你之前门诊病历上没有记录的内容,医院的档案里也会有——说出你住院的具体日期,请病案室的工作人员帮助你查询你的住院病历,并且请他们复印同时盖上医院的公章(复印会收费的,请你准备好零钱),此复印件与原件具有相同的效力。我之前已经帮助客户去医院复印过几次病历;在理赔实践中,除了发票丢失是没有补救的办法以外,其他的资料都可以想办法补。在我的心里,只要有可能,我都会努力去做,呵!要不然客户需要业务员干啥呢?祝你好运!
保险公司的诉讼时效是2年,2年内都可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