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条款

中国人寿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条款
中国人寿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是一种为企业员工提供健康保障的保险产品。该产品的条款包括以下内容:一、保险责任:本产品的保险责任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特定疾病医疗、身故保障等。二、保险期间: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同日止。三、保险费用:本产品的保险费用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企业和中国人寿协商确定。四、保险金给付:本产品的保险金给付方式为先行垫付,即在员工住院或门诊就医时,中国人寿将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员工在出院或就诊后,将医疗费用报销给中国人寿。五、保险合同解除:本产品的保险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企业解散、员工离职、保险费用逾期未缴等。六、其他条款:本产品的其他条款包括保险合同的变更、续保、保险单的签发等。总之,中国人寿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是一种为企业员工提供全面健康...

拓展 中国人寿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条款

在当今社会,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面对工作中的意外风险时,团体意外险成为了企业不可或缺的保障措施之一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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