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是指在西安市范围内,居民可以根据一定的条件和规定,提取自己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租金、支付住房装修费用等。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在西安市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且已经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其次,申请人必须符合提取条件,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租房等;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等。根据提取的用途不同,提取金额也有所不同。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上限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上限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支付租金的提取金额上限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此外,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还规定了...

新闻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9日起西安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提取 直接冲抵贷款3日上午,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原定于4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提前到3月9日起实施。新细则中,公积金冲抵贷款一条备受关注。偿还西...查看详情>

知识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查看详情>

案例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缴存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及根据不同的种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本人不...查看详情>

拓展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4月12日讯:4月8日上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二次全会在芷园宾馆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长春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朱水平,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副调研员韩惠东出席会议,管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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