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使用上限

天津公积金使用上限
天津公积金使用上限是指在购房、租房、还贷等方面,使用公积金的金额上限。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天津市公积金使用上限如下:1.  购房:对于首次购房的职工,使用公积金的上限为房款的70%。也就是说,如果购房总价为100万元,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的金额最高为70万元。2.  租房:对于租房的职工,使用公积金的上限为月租金的50%。例如,如果月租金为3000元,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的金额最高为1500元。3.  还贷:对于购房贷款的职工,使用公积金的上限为月还款额的50%。例如,如果月还款额为5000元,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的金额最高为2500元。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公积金的上限是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的,具体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使用公积金还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和手续,职工在使用公积金...

新闻 天津公积金使用上限

<P>公积金使用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P><P>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查看详情>

知识 天津公积金使用上限

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转移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查看详情>

案例 天津公积金使用上限

“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措施,放宽使用限制,扩大使用范围,可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7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完善<u>住房公积金</u&g...查看详情>

拓展 天津公积金使用上限

昨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解答市民关心热点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为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公积金购房的支持力度,目前本市已调整缴存余额倍数的...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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