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法》带给我们的保险思考
发布日期: 2012.03.12
导读:遗产税目的在于缩小贫富差距完善税制而推出的,但它不会成为我国财税的主要收入,《遗产税法》的实施究竟对人寿保险有何影响,二者又有什么渊源呢?
《遗产税法》的立法本意,主要是用于调节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个人财产分布上的贫富差距,同时完善税制。据介绍,世界各国的遗产税在全部税收中所占比例大约为1%左右,假如中国开征初期遗产税的比例能占到0.5%,那么遗产税的一年征收额大约有50亿元人民币。50亿当然真有提高财政收的意义,但征收遗产税绝不会成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客观上讲,《遗产税法》的实施会使有钱人为减少纳税而减少可能成为遗产的个人财产,这种养活无非在有三种途径,一是消费,二是捐赠公益事业,三是人寿保险。国外很多富豪已经悟透其中的奥妙,认为个人财产也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应该回归社会。与其死后被征税,不如生前捐献行善留美名。但是,前两类途径是通过个人财产的发散,降低资产总额,达到节税。个人财产的续性被破坏,财富不易隔代传续,很难做到福荫后人。人寿保险恰好弥补了前两者的不足,利用合理、合法手段,有效规避税制调节,今后无疑将成为财富拥有者动作资产的技能之一。
由于保险金不是收,而是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给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得的经济补偿。因此,保险金免税成为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投保寿险对保户来说能达到合法、合理避税的目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也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遗产税的开征已经开始影响到我们很多现有观念,人寿保险的节税、避税功能已经凸现:
人寿保险具有高度的变现力
人寿保险金是立即给付的现金,通常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会以现金形式将保险金给付受益人,符合遗产税以现金缴纳的需要。
降低资产净额
在总资产不变的前提下,将资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需课税资产",另一部分为"免课税资产"。也就是说,购买人寿保险的保费,因已属支出,故不会列入遗产总额中,可以省下一笔税金。
创造负债
若遗产总额的大多数是属于不动产时,可考虑此方法。
在遗产总额中有一部分是属于不计入遗产总额的项目,是不须扣遗产税的,而"寿险给付"即是其中一种。
我们可以将遗产总额的持有,转换成保单的持有,也就是说,透过不动产抵押垡的方式来筹集所应缴的保费购买保险,如此,遗产总额贷款负债的余额,若可少于原来的遗产总额,便达到了降低遗产净额节税的目的。
提供高额的保障
运用购买高额保单的方式莱节税,可轻松达到预期的目标,更可以提供被保险人一份高额的保障。
遗产税的开征使人们开始将注意的目光越来越多地投缶人寿保险,特殊人群新一轮的保险浪潮即将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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