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新修订保险法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发布日期: 2012.03.15
导读:社会的发展日益迅猛,怎样充分发挥现实社会下各种渠道达到自己的应有目的,是我们一直追求的。新的保险法的修订,无疑解决了原先保险法的许多相关漏洞,缓解了一些压力;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自己的运用渠道。
为解决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保值增值难度大的问题,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作出规定,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
法律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法律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展,实现了与国际完全接轨,但是如何保障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应该有明确的措施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
因此新修订的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
-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 航延可选3小时起赔,50万境外医疗,符合申根要求
- 1周岁-80周岁;适合境外旅游、商务出差、探亲访友等人士
- 查看详情 ¥162.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