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后重大疾病险尤为重要
发布日期: 2012.03.14
导读:新医改方案降低了自费比例,但是自费的部分仍然需要靠商业保险来弥补,特别是重大疾病险。
今年四月初备受关注的新医改方案正式公布,从方案内容来看,尽管新医改方案降低了普通市民医药费的自付比例,但商业保险的作用并不会因此而削弱。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施的医保改革措施,只是建立在一个“低保障,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上,解决的只是基本保险,注重的也只是医疗费用的报销。但是,一个人患病会产生几方面的费用。首先,是治疗诊断费、专家挂号费;其次,住院费(这部分目前看来较长时间是只升不降);第三,发生重大疾病后的治疗费、手术费、看护费、护理费;第四,因病不能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合计起来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而目前的新医改方案无法填补这部分费用,目前只能靠商业保险来补充。
商业保险与医保相比较,形式和种类更趋多样化,选择面更宽(如:储蓄给付型、费用报销型、补偿补贴型等)。这些商业保险缴费灵活、自由,其作用不会因社保的增强而削弱。另一方面,新医改方案实施后,可能一些市民选择去社区就诊。这样,也许可以降低一些费用。在西方许多国家,“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手术在医院,护理在社区。”已成医疗惯例。在一些发达国家基层卫生机构就诊率达80%以上。
从与新医改方案的配合来看,在商业保险的各个相关险种中,重大疾病保险商品显得尤为重要。这主要是由于社保属于事后报销型,而“重疾险”一般只要医院确诊,合同约定重大疾病即可赔付。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急用的现金”。其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相对会比较高,这为被保险人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从而赢得更佳的治疗效果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
经过上述现状分析,笔者以为,在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不要忘了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作为补充。需知,当一个人身患重疾花了一大笔可观的现金时,即使把病暂时治好了,但未来的生活能获得象以前一样的品质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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