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购买医保人们的若干建议
发布日期: 2012.03.26
导读: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消费成本也日渐上升,看病难看病贵这一历史顽疾始终困扰着中国的广大老百姓,面对医保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医保产品最为消费者的我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该如何挑选到合适的医保产品呢?别着急,李良军将给您提供8条建议。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逐步增强,对医疗保险,或者说健康保险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我们应该什么时候购买医疗保险”、“我们应该购买什么样的医疗保险”和“如何选择适合我们自己的住院医疗保险”等问题的看法,为广大投保人提供了有益启示。
我们应该趁年轻 和健康时,尽早购买医疗保险。“我们千万不能有‘年轻、身体没有感到什么问题’就抱着不会生病的侥幸心理,等感到身体有什么问题时就来不及了!还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了不划算,要等年纪大了再买。可我们想过没有,年纪大了,我们的 身体可能已经有很多 问题了,可能好多‘零件’都 ‘生锈’了。这时我们即便想用更多的钱来买,保险公司也可能不愿意卖了。”
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
住院的风险很大,究竟有多大呢?据卫生部的2007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在卫生部属医院住院一次的医疗费用,全国平均是13117.4元;在省属医院住院一次的医疗费用,全国平均是10188.9元。
所以,他建议大多数经济并不是十分宽裕的老百姓,最切合实际的,还是首先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众多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让人感到眼花缭乱,我们往往无所适从。如何选择到适合我们自己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呢?李良军给出了8条建议。
1、一定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
住院医疗保险一般都是1年期的,即保险期间是1年,1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称为续保)。目前市场上许多住院医疗保险产品都是不保证续保的,也就是说,客户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都没有问题,但不管续保了多少年,哪怕是30年、50年,一旦生病,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或者除外疾病,甚至拒保。
拒保有些不公平,甚至不合理,但却是合法的。因为这是1年期的保险。1年期满保险合同就结束了,下一年要继续投保,就是开始一个新的合同。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可以互相选择,双方可以谈条件,以什么样的价格和什么样的保障继续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不续保。因此,在开始新合同之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评估是无可厚非的,保险承保的都是不确定的风险,如果已经确定了,就不是保险,而是救济了。
如果购买的产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则在进入保证续保以后,即使得了癌症,哪怕是理赔了几十万元,下一年仍然可以续保,而且不会被拒保,更不会被要求加费或者除外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入保证续保状态,则保险公司就失去了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仍然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要求续保,保险公司就只能接受而别无选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市面上有两种保证续保的产品,如何选择也是有技巧的。
一种是保险金额每年都保持不变,即不管上一年度理赔了多少,新的保险年度仍然拥有同样的保险金额;另一种是保险金额是“终身”的,即保险金额将随着理赔金额的增多而逐年减少,用完就没有了,也就谈不上保证续保了。“显然,我们应该尽量选择保险金额每年都不变的保证续保产品。”
2、最好是定额给付型所谓“定额给付型”,是相对于费用型来说的。费用型险种补偿的依据是发票。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定额给付则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不管实际花费了多少。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完全可能高于实际的支出(当然也可能更低)。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定额给付型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费用型医疗保险只赔付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并且根据费用补偿原则,如果客户已通过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则保险公司只报销剩余的部分。
因此,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定要搞清楚理赔时是否需要提供医院原始发票。最好是不要发票的定额型住院医疗保险,对已经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它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的人士更是如此。
3、最好是主险如果我们购买的医疗保险是附加险,则往往要花费非常昂贵的费用去购买一个额外的,甚至可能是自己完全不需要的“主险”,而且,即使没有出现中途被拒保的情况,还可能出现主险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主险失效,那时附加险的保障也将不复存在。
4、最好是意外、疾病都保障
目前市场上有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只对意外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只对疾病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是两者都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所以,我们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最好是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都能保障。
5、尽量购买最高档次案例:广州的黄先生,28岁,2001年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第三档,保费每年491元,2002年不幸遭遇车祸,导致“左股骨上端”等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了369天,保险公司按第三档的保险责任赔付住院日额保险金53700元和手术医疗保险金8000元,共61700元。事后他非常懊悔,后悔当初怎么没有购买第五档。当初黄先生如果选择第五档,比第三档每年只需要多交保险费257元,但得到的赔付就会多37800元。
所以,如果选择较低档次,好像省了一点小钱,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
6、购买全部保险责任
如果我们少投保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费实际上少得不多,但赔付却会少很多。因此,要尽可能选择能够包括我们老百姓最担心、最害怕、最可能“致贫”或“返贫”的“住院”、“重大疾病住院”、“手术”、“器官移植”、“重症监护病房”这5项保险责任。
7、坚持续保李良军指出,我们一定要改变“没住院、没得到赔付就不划算”的观念,要非常清楚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得到几十万元的赔付吗?如果得到了几十万元的赔付,我们会是什么样了?可能是腿也没有了,胳膊也没有了,肾也被换掉了。我们愿意这样吗?当然不愿意,我们希望买了保险后一次病都不生,希望我们交的保险费都贡献给别人。
保险,说简单一点,就是‘聚万家之财,救一家之难’。拿住院来说,100个人1年内大约有5人次(不到5人)住院,也就是说,大约95人在救济5人,我们是想成为这95人中的一员呢?还是想成为那不幸的5人中的一员?实际上,这95%没有得到赔付的人同样是非常幸运的,因为他们身体很健康,比什么都划算,同时救济了别人,做了善事。”
“当然,或许会有人马上就说,那我不愿意救济别人、我不愿意做善事呢?我为什么每年要白花那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呢?可是,谁又能保证你不会成为那5%中的一员呢?万一你成为那5%中的一员,谁来救济你呢?!我们再来算一笔账,假如我们每年交保险费1000元,10年才多少?1万元!20年呢?你能够保证你10年、20年都不会住院一次?只要你在这10年、20年中住院一次,保险公司的赔付可能就会超过你这10年、20年所交保险费的全部还要多得多。”
可见,坚持续保是多么重要。
8、如果万一当地只能买到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则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案例:顾女士,36岁,自由职业者,没有社会医疗保险,购买了分项限制的1年期住院医疗保险。其中,床位费每天限额100元,药品费平均每天限额 200元,护理费每次住院限额900元,诊疗费每次住院限额900元,手术费每次住院限额6000元,治疗费每次住院4500元,化验费每次住院限额 6000元,每次住院的费用限额为4.53万元。36岁当年交保险费1333元。
后来,顾女士不幸住院23天,总共花费了14950元。其中,床位费每天150元,诊疗费1500元,手术费9000元,药费1000元,按保险责任和85%的赔付比例计算,顾女士获得赔付10050元。
假如顾女士购买的不是分项限额的住院医疗保险,而是总额限制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金额是5万元。则顾女士缴纳的保费为1461元,按保险责任和85%的赔付比例计算,获得的赔付是12708元。
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的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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