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道路交通伤害死亡居世界前列
发布日期: 2012.05.14
导读:每天我国的道路交通伤害事故频发,机动车数量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是车祸死亡率却很高。而且现有的管理模式也不适应道路交通的发展形势,法律法规制度滞后,对违章处罚力度小,导致违章行为屡见不鲜。
近日发布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每天有300人丧生车祸,我国的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和死亡率均居世界前列,且仍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道路条件和交通环境差、管理水平不高是影响我国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这项由暨南大学医学院伤害预防控制中心的研究显示,我国道路交通伤害发生次数逐年上升,从1951年的近6000起增加到2001年的75万多起。去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万多起,死亡约11万人,56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3亿元。半数以上的车祸死亡者在16至45岁之间。
研究显示,我国的机动车数量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车祸死亡率却要高出许多。我国的万车死亡率是美国的8倍。
该研究认为,根本原因在于道路建设发展速度与机动车数量增长不相适应,道路增加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增长。2001年全国公路里程数比1990年只增加30%,但客运量和货运量却分别增加了120%和46%,机动车数量则翻了两番(从1990年的近1500万辆增加到2002年的6800多万辆)。多数地区以三级和三级以下的低等级公路为主,这些公路路况差,道路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严重缺乏,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也不完善;高速公路存在安全设施不全,功能不完善,报警电话和监控系统缺乏等问题。
此外,现有管理模式也不适应道路交通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对违章处罚力度小,难以有效遏制违章行为发生。由于警力不足,一些市、县、乡公路基本处于失控状态。
驾驶员违章或路人的过失等人为因素也是道路交通伤害的影响因素。2003年近86000条生命(占当年车祸死亡的78.5%)是被违章的机动车驾驶员夺去的,肇事原因多为措施不当、疏忽大意和超速行驶。
该研究指出,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加强交通立法与执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和城乡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等,是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伤害的主要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决定今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的主题为“道路安全”,口号是“道路安全,防患未然”。“不要以为是‘事故’就是不可控制的意外或偶然事件,事实上,道路交通伤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暨南大学医学院伤害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声湧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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