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的保费豁免功能
发布日期: 2012.04.12
导读: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能而带来的经济困难。
具体来说,保费豁免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如太保少儿定期附加豁免保费险,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附险之上;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例如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豁免保费险等;另一种就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如太保岁岁登高保险。
什么样的保险应附加保费豁免功能呢?保险专家指出,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
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豁免责任中,豁免对象都是针对投保人的。投保少儿险,不用说豁免当然是买给大人。而在成人投保中,您可以自己同时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旦豁免,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妻子愿意为丈夫投保,妻子是投保人,丈夫是被保险人。万一丈夫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作为投保人的妻子则不享受豁免待遇,保费还必须照常支付,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基于这个原因,通常推荐实际承担保费的人作为投保人,更加符合豁免保障的目的。
当然,如果投保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保险公司就会要求其重新缴付保费。通常按照合约规定,保费豁免的中止条件有3个:缴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只要投保人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豁免保费条款即自行中止,但已被保险公司豁免的保费不必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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