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保险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发布日期: 2012.05.10
导读:近日国务院及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查研究劳动报酬比例问题,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领导干部薪酬与普通职工薪酬的合理比例。要建立保险公司劳动者薪酬增长制度,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普通员工每年薪酬必须保持增长5%以上。
近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中国保监会调研时强调指出,要着力解决保险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保险业工作,为保险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认真研究保险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探讨问题的根源,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当前保险业落实何勇书记讲话的重要工作。
保险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主要问题
1、保险业员工收入差距扩大。改革开放30年,我国保险公司员工的收入大幅度提高,保险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收入提高超过20倍,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同时,保险公司员工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不仅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员工收入相差数十倍,就是同一地区同一保险公司内部不同岗位员工收入差距也相差数十倍,一些保险公司员工大量流失与员工收入差距太大不无关系。
2、民主制度缺失。部分保险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更没有实行人事、财务、福利等公开办事制度,工会组织也不健全,普通员工的民主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
3、“三高三难”突出。保险公司住房改革及医院、学校社会化管理以后,保险公司员工特别是80后、90后普通年轻员工,受到房价高、住房难,药费高、住院难,学费高、上学难“三高三难”的生活重压,成为保险公司不和谐不安定的重要诱因。
解决保险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建议
1、改革劳动分配制度,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胡锦涛总书记在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讲话要求:“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各保险公司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在保险公司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广大普通劳动者的工资福利报酬。国务院及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查研究劳动报酬比例问题,尽快出台《劳动工资条例》等法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领导干部薪酬与普通职工薪酬的合理比例。要建立保险公司劳动者薪酬增长制度,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普通员工每年薪酬必须保持增长5%以上,规定保险公司领导干部薪酬增长率不得超过普通职工薪酬增长率等。只有建立科学公平的劳动分配制度,建立和谐的保险公司劳动关系才有坚实的基础。
2、加强保险公司民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讲话指出:“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广大劳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现在,很大部分企业特别是股份制企业省级以下分支机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重点明确各方面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中比例,防止保险公司领导干部占有半数以上代表的现象;明确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权利的具体事项和操作程序,重点是财务公开监督审核、劳动者工资福利分配和人事公开选拔任免;明确职工代表大会是保险公司管理最高决策机制,拥有对保险公司经营领导干部作出决策的追认权和错误决策的否定权。
3、严格保险公司领导干部选拔管理和监督。要遵守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根据现代保险公司发展实际,严格选拔、管理、监督保险公司领导干部,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担任各级各类保险公司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对任人唯亲,反对拉帮结派。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加强保险公司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加强保险公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和离任审计工作。考核和审计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开展群众公开评议,广泛听取普通职工的意见评判,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对于一些组织不是很健全的股份制及私营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党委政府选派保险公司监察代表的方式,开展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工作。
4、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解决保险业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就必须加强保险公司职工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教育广大职工群众在保险公司发展中,正确对待发展中的问题,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以保险公司发展大局为重,与保险公司共生存、共发展,通过保险公司的效益提升、科学发展、造福社会来提高自己的劳动收入,提升自己的社会价值,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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