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推行
发布日期: 2012.05.11
导读:中国人一直有老有所养的愿望,随着诚征养老保险的推行,这一愿望将会满足人们的需求。我国现在已经推出了两项制度的实施,温总理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试点。
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愿望,将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里初步实现。在6月20日上午在京召开的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并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
这两项制度的实施,是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建设。温总理的坚定表态,则是我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又一次生动表现。其背后不仅体现出国家经济实力的与日俱增,更有为国家繁荣富强谋划的宏图大略。
其实,这并不是推进新农保制度的首次提速。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今年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增加安排123亿元用于新农保试点补助,并将2011年新农保覆盖地区范围从原计划的40%提高至60%。温总理的表态,则意味着我们将在2013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目标。
既然已经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养老保险制度为何还要一再地提速?
首先,这是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一贯重视的体现。我们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难点和重点都在“三农”。温总理曾引用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句:“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来表达他对“三农”的关切之情。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先是在2006年初废除了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直接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后又通过种粮补贴等方式,对农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间接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政策倾斜。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将进一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实现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次,这是应对我国老龄化社会加速的“非常之举”。刚刚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披露: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人口占8.87%,“四二一”家庭越来越多。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并日益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的趋势。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对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才刚刚起步。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只有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加速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
最后,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务实之举。“农业税废止的意义,不只在于农民负担的绝对数量下降了多少,而在于它破除了农民长期承受的不平等待遇。”两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政府主导下的社会财富蛋糕的再分配,由于其覆盖对象主要是城镇未就业人员以及广大农民,其公平合理的意味更加明显。从各地调研的结果看,农村居民都非常希望能尽早加入新农保试点,享受真金白银的实惠。“只要理念有了就没有办不到的事。关键是先把覆盖全民的制度建起来,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近年来,党和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其结果是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不仅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更创新了许多重大社会保障制度。成绩虽然骄人,但也要从中发现新矛盾、新问题。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尚有诸多难点需要突破、全国统筹的方案有待精心筹划;城乡分割格局亟需改变,城乡之间制度的衔接以及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需要加快等。因此,构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老有所养”,不仅是本届政府的工作重心,还需要几代人的不断努力。虽然困难重重,但只要坚持正确的方向,“老有所养,含饴弄孙,儿女承欢膝下”的理想必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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