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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床位费报销比例提至7%
发布日期: 2012.05.16
导读:广州基本医疗保险为了提高赔付比例将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比例提至7%,从原来34.5元/床.天提高至37元/床.天。
享受广州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注意了,下月起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比例将提高7%。记者从广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下月1日起,广州决定提高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标准,将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床位费从现时34.5元/床·天提高至37元/床·天,增幅为7%。
广州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广州市医疗服务机构住院床位费标准的调整,为确保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不降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广 州市财政局于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险执行《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结算标准的通告》(穗劳社通告[2007]2号),规定自2007年 4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普通床位费最高限额结算标准将调整为37元/床·天。
据了解,新标准与现有床位费结算标准相比提高2.5元/床·天,提高7%。在新规定实施后,对于实际发生床位费低于结算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等于或高于结算标准的,按结算标准结算。新标准保证了参保人的待遇不降低。相关具体内容参保人员可登陆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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