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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管理新规出台
发布日期: 2012.05.26
导读:近日,江苏出台了对于企业监管的相关法规,规定企业有八项内容需作出公开,向职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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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提交审议的《江苏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将有关经营管理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向职工公开,并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草案中列出了八项企业应当公开的内容,其中包括企业章程和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用工管理和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职工奖惩和裁员情况等。特别是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情况等职工关心的事项,需要向职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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