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个人只缴60元
发布日期: 2012.05.22
导读:关于未成年人医保费用个人承担一小部分由政府补贴一大部分这是《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因此就温州市民最近关心的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问题虽然每人每年是130元但是已经由政府缴了70元,个人只需要承担60元即可了,政府个人大概的缴费比例是4:1。
“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个人是缴60元还是130元?”新学期开学,不少学生家长来电询问新实施的《温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相关问题。昨天,温州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每人每年的保费是130元,其中财政补贴70元,因此在校生个人只须缴纳60元。
社保部门调查发现,市区不少保险公司借《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之机,推出了商业保险“学平险”,保费为每人70元,致使不少学生家长误以为未成年人医保保费为130元/年。
据市社保中心副主任蔡爱军介绍,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统筹共济的机制,以降低学生患大病、重病时的家庭风险,是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大事。已参加子女统筹的未成年人不需再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据了解,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年度内,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在起付标准(含)以下部分,由参保人支付;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10万元(含)以下的,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超过最高限额的费用,未成年人医保基金不再支付。此外,参保人发生无赔付责任的意外伤害,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年度最高限额5000元。参保人在参保期内,因病或意外伤害死亡的,基金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而各类恶性肿瘤、血友病等六类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待遇标准视同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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