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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2012年基本实现城乡就业人员享有医保
发布日期: 2012.05.22
导读:在四川省各部门的努力下城镇平均就业量迅速提高并且参加社保的人员也大幅度提高,在此基础上,四川成都政府还为保证了成都全市在2012年实现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应保尽保,力求转移农民的社保更加完善。
在昨(23)日开幕的“2008中国·成都就业与创业促进会”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与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签署《共同推进成都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改革备忘录》,提出“2012年基本实现城乡充分就业,城镇平均每年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平均每年转移农业劳动力10万人以上”。
《备忘录》围绕就业、保障、劳动关系等7个方面展开,几个指标令人注目:成都到2010年实现全市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到2012年基本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到2012年实现全市进城务工劳动者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基本应保尽保,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基本应保尽保,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险。转移农业劳动力的目标瞄准 “全市非农产业从业人员比例达到80%”,力求建成完善的“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促进参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工作体系。
据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将成都作为人才引进创新性政策的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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