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双轨制何时能完善?
发布日期: 2012.05.21
导读:从2004年开始,企退职工经过六连调人均养老金增加了595元,2005年以来机关的退休金,经过近几年闷声大涨,与企业养老待遇之比已达三四倍以上。企业与机关的退休待遇差距正在加速扩大。那么怎么样来解决这个退休双轨制呢?下面请看详细情况。
首先,企业养老金的起点过低。2004年,企业月人均养老金仅有705元,经过六连调,达到1300元,只增加了595元,增幅为84%。远不及机关人员一次增加退休金甚至津补贴的数额多。企退职工增加的这595元,若扣除六年来通胀的因素,生活水平究竟能得到多少提高?“热烈掌声”能发得出来吗?况且,1300元只是个全国平均数,其中垄断企业的养老金要超出普通企业多少?东部地区企业又要高出西部企业多少?那些非垄断的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养老金又能低到多少?报载江西、吉林、湖南等省即使经过今年初调增,至今平均连1200元都还没达到,如湖南人社厅称该省人均养老金目前仅达到1144元,其中又会有多少企业老人养老金低于1000元?反观2005年以来机关的退休金,经过近几年闷声大涨,与企业养老待遇之比已达三四倍以上。虽然官方对机关人员退休金数据守口如瓶,仅从网络报端不时透露出来的实例即可得知,机关退休金包含各种名目的津贴福利奖金,普遍在三五千元以上,高者达七八千甚至万元以上。由此看出由于退休双轨制的逆向调节作用,企业与机关的退休待遇差距正在加速扩大,养老不公问题越来越突出,确实称得上“不仅在我国是空前的,在国际上也独树一帜”。
其次,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百分比)逐年下降,已低到40%左右。社科院专家郑秉文说,替代率逐年下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根官方统计,2007年为42%。而机关的替代率却维持在92%-107%。企业的工资本来就低,替代率又如此之低,造成了企业养老金严重低下的局面。而机关的工薪收入本来就高得多,替代率又超过企业的一倍以上,使机关的退休金远超企业数倍。这种严重的不公难道不是“不仅在我国是空前的,在国际上也独树一帜”的?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目前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低于40%的只有海地(33%)一个国家,替代率在40%的有6个国家,45%的有2个国家,78%的国家超过60%,说明绝大多数国家在《公约》的指导和约束下,都通过高于《公约》限定的最低替代率来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在40%左右,已居于世界160多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排名的末位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替代率如此低下,社保缴费率却在世界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养老保险按照目前三个人缴费供一个人退休的比例,每人28%的缴费率,替代率应该达到84%。可是我国设计的目标替代率仅为60%,实际只达到40%左右。养老改革前,企业满三十年工龄职工的退休金为退休前最后工资的90%,改革后却一落千丈,降到了40%。我们不禁要问,缴费率世界最高,究竟什么人设计了如此低的目标替代率?又为什么实际仅能达到40%?缴的钱到哪里去了?企退老人的空白账户为什么十几年了仍然空着,至今不给填补做实?政府对企退老人的巨额社保欠账什么时候归还?企业最高缴费率vs最低替代率,公务员零缴费VS最高替代率(92%-107%),这种怪象也确实称得上“不仅在我国是空前的,在国际上也独树一帜”的。连胡晓义也不得承认,“中国现在规定的缴费标准确实不低,待遇水平也应该说确实不算高”。事关5000万企退老人的基本权益,绝不是如此轻描淡写地说说就能够了事的。对这种企业替代率严重低下以及与机关的巨大差距和严重不公,以及由此造成的企业职工年均养老金收入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年均收入(只及后者70%多)的贫困状况,难道不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尽快加以解决吗,难道还有什么值得津津乐道的吗?
再次,企业养老金与机关退休金有个实质性的的差别,即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必须逐月扣除个人工资收入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长达几十年,即是说,企业养老金是需要花钱买的,而机关却是分文不须掏的,二者有着明显的差别,是不可直接拿来做比较的。对此,从来未见人社部提及,是不懂,忽视,还是故意回避?人社部夸夸其谈的1300元,其实只是名义养老金。只有从名义养老金中扣除职工“买保险”时所预付的成本,才是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实际净收入。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只有养老实际净收入,才是企业职工实实在在得到的 “国家和社会的保障”部分。让我们做个大概测算。按照国家的现行规定,职工每月要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职工工资统计数据,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月平均工资为2728元,人均月应缴养老保险费为218元元。假设按此水平平均缴费32年,每个人缴费总额达8.37万元,不考虑缴费的增值部分,按我国目前男女平均预期寿命73岁测算,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的时间男女平均在18年左右。平均每年养老金中含有自缴返还的4650元,每月含387元。这就是说,每月1300元名义养老金中包括了自己预缴应该返还的387元,从中扣除这部分个人预交的部分,其余的才是从“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得到的净收入。很明显,扣除后的净收入就只剩900多元了。如果拿这个净收入与目前机关不需交任何保险费且包括各种津贴福利在内的养老实际净收入作比较,差距会是多么大,就可想而知了。但是对此有关方面却避而不谈,还夸夸其谈什么“六连调”,什么“不仅在我国是空前的,在国际上也独树一帜”的,不觉得实在有点奇怪吗!
退休双轨制严重不公,企业机关养老待遇差距仍在加速扩大;企业社保缴费畸高,养老金替代率畸低;企退老人已陷于贫困状态,难以分享发展成果;高达数万亿至十几万亿的社保历史欠账事关5000万职工基本权益,目前政府已具备偿还能力,“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不能久拖不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政府执政的宗旨和誓言。群众生活无小事,5000万企退老人的退休养老问题不容忽视。敦请政府针对目前企业退休养老待遇存在的诸多不公和严重问题,尽快妥善解决,让企退老人早日沐浴到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之光,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