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辽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开展
发布日期: 2012.02.23
导读:今后辽宁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险费征收主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将全省统一。
10月21日,辽宁省政府公布,辽宁省开始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这将在养老保险的业务管理上,缴费方式,养老金支取方式上变得更加灵活。目前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职工为930万,为412万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全省900多万参加 养老保险的职工将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主体、统一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的 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同时,在养老保险的业务管理上,统一了个人账户建账标准、项目,统一了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办法,建立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对账制度,运营个人账户基金。参保者如果转入省内其他城市,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城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对参保者来说,全省按照统一的政策、标准和流程来审核企业离退休人员资格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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