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研究与评论 江西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改进

江西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改进

发布日期: 2012.02.29

导读:按照《江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8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凡缴费基数低于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占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6日,记者从江西省人保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促进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江西省决定对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调整。

原规定: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按照《江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8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凡缴费基数低于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占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现规定:明年起按五个档次自行选择

此次调整的政策为:从2011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按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五个档次,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变更。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太平洋产险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查看详情 ¥1.0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