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第三责责任险要配全才更保险
发布日期: 2012.03.28
导读:车主张女士因未按照保险公司的提示增加车子的第三者责任险导致在理赔时少了2.8万元的理赔款。
未按保险公司的提示增加保费,昨天,车主张女士向人保讨要10万元第三者险案在宣武法院败诉。
前年12月, 张女士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宣武分公司投保了最高额为10万元的第三者险。去年11月,张女士的丈夫在怀柔撞死了三轮车夫张某,张女士的车辆负全责。
经调解,由张女士赔偿死者14.5万元。事后,张女士向人保讨要10万元的第三者险。
昨天,宣武法院判决表示,张女士的要求是依据新交法做出的。而新交法出台后,该公司曾登报告示,如投保人要求按新交法索赔,要增加一定的保费。但张女士没有增加该笔保费,所以只能按照原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核定,该理赔数额是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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