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赏景时坠亡家属获赔
发布日期: 2012.06.11
导读:保险产品作为一种风险分担的产品,能够在意外降临时,给被保险人带来经济补偿,保障了被保险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一商人在赏景时坠亡,其家属获赔500万元保险金。
本月11日,一商人在利川峡谷赏景时不幸坠亡。因其生前曾投保,故其家属前日获得了500万元保险赔偿。
据了解,当事人杨先生今年53岁,系湖南龙山人,生前是来凤县某印务公司董事长。2007年9月30日,杨先生在太平洋寿险恩施中心支公司为自身投保《长安定期寿险A款》500份,保险金额500万元。投保时,杨先生通过了保险公司的生存调查及体检,其结果无异常。
11日下午1时许,杨先生在利川市柏杨镇龙桥河峡谷赏景时不幸坠亡。当日下午5时许,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即率调查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同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对事故的性质、出险原因和经过进行了初查并上报湖北分公司。
次日中午,寿险公司调查专员赶赴现场。不久,公安部门对杨先生遗体进行了尸检和DNA鉴定确认。
20日,保险公司批复:被保险人杨先生坠崖身亡,同意给付其家属500万元身故保险金。前日,杨先生家属收到了这笔赔款。
据杨先生家属事后透露,去年缴第三期保费时,因资金周转方面问题,曾想放弃这份保险。后经保险公司员工多次上门拜访,被其真诚感动,结果是“不幸中的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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