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出游 给家庭财产上把保险锁吧
发布日期: 2012.06.06
导读:很多理财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存放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由于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从案发时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财产仍未查获的,丢失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
春节长假就在眼前,探亲、旅游成了这个假期最重要的活动,不过离家的你可不要让小偷有了可乘之机,赶紧为家庭财产上把保险锁吧!
元旦假期刚过,春节长假转眼就要到了,许多人已经开始规划假期活动了。回老家探亲、境内外旅行都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大家开开心心出游之时,也是犯罪分子容易潜入家中盗窃之季。
据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1月3日的治安警情提示,“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2日一周时间,110接报的刑事类警情中入室盗窃类警情较为明显”。而根据往年的经验,春节期间正是入室盗抢案的高发时段。
在此,我们特别提醒各位出行者,除了备上一份旅行保险外,还应在离家前为家庭财产“上锁”。
长假出门“锁”好家庭财产
对于将在春节假期长线旅行的游客,出门前要做好充足准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天然气和自来水阀门,防止意外的发生非常必要。同时,对于家庭财产的保护,则可以借助家财险的力量,转嫁风险。
目前,市面上大多数旅游保险以保障旅行期间的个人意外伤害和旅程障碍为主,而少数公司也对旅游期间的家居财物被盗抢提供赔偿。苏黎世“海外任我行”旅游意外险产品便是其中之一。当保障期间为7天时,保费最低为120元,最高为330元。对于旅客在旅游期间因家里无人居住时发生的家居财物被盗,该产品能提供最高10万元的赔偿,以减轻因盗抢造成的经济损失,让大家的出游无后顾之忧。
一些财产险公司也以附加险形式推出了“盗抢保险”。如平安财险、人保财险等。根据合同条款,这类保险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存放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由于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从案发时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财产仍未查获的,丢失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
而免赔责任则包括了保险财产因窗外钩物行为所致的损失;因未锁房门之时保险财产遭受盗窃的损失;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盗抢或者纵容他人盗抢而造成的损失;保险财产的损失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三十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此外,平安财险及人保财险均规定,便携式电脑、无线通讯工具遭受盗抢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家庭财产主险的合同会规定,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货币、票证等难以鉴定价值的财产都不属于保险标的。因此,如果投保人想为家中的此类财产投保,还需要附加专门的现金、金银珠宝盗抢保险。由于这类保险的保险金额上限一般不高,因此我们建议大家在出门前,尽量将现金存入银行,一些贵重的藏品,也可选择银行保险箱存放。
记者在平安网站上做了试算,附加室内财产盗抢的保险金额可从2万元至10万元不等,每增加2万元保额,保费增加10元,而附加现金、金银珠宝盗抢损失的保额分1000元、1500元、2000元三档,保费分别为10元、15元、20元。
及时报警报案方便理赔
为了保证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生盗抢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同时通知保险人,协助警方及保险公司专业人员查勘、定损。
从案发时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财产仍未查获,被保险人可以出具盗窃事故报告、被盗抢财产的购物发票、损失清单、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赔偿结束后,权益自然转让给了保险人,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归保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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