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应该投保意外险
发布日期: 2012.06.03
导读:暑假期间意外事故很多,意外保险产品作为一种风险分担的产品,能够在意外降临时,给被保险人带来经济补偿,保障了被保险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公共场所应该投保“工众责任险”,来转移风险。
近日,深圳华侨城景区“太空迷航”游乐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正值暑假,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已引起社会以及家长的广泛关注。有关专家指出,除了提高设施的安全系数、采取防空设施确保游客安全,游乐场等公共场所还可以通过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以转嫁损失风险,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什么是“公众责任保险”?关键时候该险种又如何保障各方损失?苏黎世保险公司中国区责任险总监柴轶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众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场所内、或在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目前国内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形式主要有普通责任险、综合责任险、餐饮业综合保险、场所责任险、电梯责任险、景区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
以此次深圳市“太空迷航”事故为例,如果该游乐场或项目负责人购买了公众场所责任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赔偿被保险人由于此次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当向游客赔偿的金额。换言之,保险公司可以为游乐场的赔偿“买单”,减少事故损失,保证持续的安全经营。而受伤游客也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不会因为游乐场缺少赔付能力耽误有效治疗;同时,还可避免双方因为赔偿问题产生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然而,业内专家也不无忧虑地认为,公众责任保险业务在我国发展比较缓慢,总体规模较小,商家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的意识不高。据保监会统计,2008年责任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81.75亿元,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3.5%。在发达国家,责任保险费收入一般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20%以上。公众责任保险作为防灾救灾的重要手段,可以为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提供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还可以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提供经济补偿,对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障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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