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退保损失多 “后悔”需谨慎
发布日期: 2012.06.15
导读:生活中我们有很多时候会遇到自己后悔购买某样东西,当购买后时间超过一定的期限如果我们退东可能就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保险产品也不例外,当客户购买过保险后,如果后悔的话,可不能轻易的就退保,否侧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还是比较大的。
银监会叫停银保“驻点销售”后,福州很多市民咨询有关退保的问题。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提醒消费者:轻易退保不可取,提前退保不划算。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储蓄有储蓄的作用,保险有保险的用途。目前保险公司均设定了10天的“犹豫期”,也就是说投保后10天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申请解除合同;同时,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承保后100%回访。这些制度的设置都是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消费者想要解除保险合同,完全可以利用“犹豫期”与电话回访,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至于提前退保,保费是会受到一定损失的,尤其在投保后起初的一两年,扣除保险费用后,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都低于市民的投保金额。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如急需用钱,可用保单到保险公司质押借款,最高可以按保单现金价值的80%申请借款,也可凭保单到银行借款,这样保险的保障会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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