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在3年后实现生育险全覆盖
发布日期: 2012.02.07
导读:据报道,继实现外来、外籍就业人口的覆盖后,北京的生育险政策将在2015年前实现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近日,《“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城乡居民的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一、生育险:城乡居民全覆盖
根据《规划》,2015年内,全市将建立城乡一体化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将农村合作组织成员、镇村自主创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同时,将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制定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办法,将城乡居民的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说,生育险实现全覆盖,将切实减轻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人群在生育方面的负担。
二、养老金:福利养老金提至300元
除了生育险,在养老政策方面,《规划》提出北京未来将加快发展城乡老年福利事业。具体措施包括:城乡老年居民福利养老金提高至300元;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等。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表示,“十二五”期间,北京民政的“发力点”主要是集中精力解决民生问题,要实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适度普惠的福利制度。“北京之前社会福利制度还不是普惠的,而是补缺型的,简单说就是‘谁穷给谁’。”他坦言,上述政策在近两年有所扭转,在已经出台的300项政策大都是普惠的,面向所有社会成员,比如65岁以上老人乘车免费等。
三、低保标准:2015年城乡一体化
《规划》提出,未来北京将加大全市城乡低保统筹力度,逐步提高低保水平,并缩小城乡差距,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到2015年,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以低保标准为例,目前,朝阳、海淀、丰台已实现城乡一体,农民和居民是同一低保标准,其他区县在“十二五”内也将实现一体化。根据最新调整,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调为520元。
此外,今后北京拟出台办法调整低保对象认定门槛,把财产状况纳入认定标准,改变仅以家庭收入作为“参考指标”的现状。同时,对拥有高档消费品、隐瞒收入骗保等情形也将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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