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保险机构对于融资有重大促进作用
发布日期: 2012.07.10
导读:保险对于市场经济的风险管理有重要的作用,积极运用保险资金,合理开展融资保险业务,促进融资的进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除了直接资金运用,还有基层保险机构针对融资风险开展融资保险业务,积极发挥融资促进作用,有利于丰富保险融资功能的概念和内涵,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地位,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开展融资保险业务的重要意义
融资保险即通过保险实现融资风险的转移和分散,协调资金和风险之间的关系,促进资金融通。
开展融资保险业务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市场效率;二是有利于完善信用体系;三是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由于风险管理与风险承受能力不同,不同的市场主体对风险有不同偏好。开展融资保险业务,能够把风险在不同风险偏好与承受能力的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分散、转移和交易,促进融资的多样性,实现风险的合理配置,达到整体风险的均衡配置,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几种典型的融资保险模式
(一)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融资
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融资是指保险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先由保险公司对贷款相关的财产进行财产险承保,或对借款人进行意外伤害险承保,再由借款人持保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保险期限内,如果发生约定范围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保额限额内负责偿还借款人尚未偿还的借款。
这种融资模式通过对贷款标的的财产利益或借款人的人身利益提供保险保障,有利于降低贷款风险,特别是在小额生产资料贷款和生活资料贷款领域,间接提高了借款人信用,有利于推动私人投资和居民消费增长,增强社会活力。
(二)信用保险贸易融资
信用保险贸易融资是指销售商在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贸易融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销售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融资银行的业务。
这种融资模式使销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摆脱了因为抵押、担保能力不足而无法获得银行融资的尴尬局面,为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贷款保证保险融资
贷款保证保险融资是指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人、被保证人作为投保人的担保融资业务,保险公司对银行等权利人因被保证人不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融资方式实际上是以保险费代替担保费,在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为中小企业和个人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径。
(四)保单质押贷款
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保单所有者在资金缺乏时,以带有现金价值的长期寿险保单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资金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这种融资模式使保单持有人最多可获得期限6个月的贷款,从而满足自己的短期资金需求。
保险对融资的促进作用分析
(一)降低融资风险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融资保险可以有效降低资金风险。一是直接转移风险。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供担保,使保险公司成为贷款资金风险的直接承担者。二是主动管理风险。作为融资前提,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并将保险金赔偿权让渡给金融机构,一旦发生由于约定原因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意外伤害损失时,金融机构可以有效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
(二)提升市场信用
对于借款人来说,融资保险可以有效提升市场信用。一是提供借款人信用。保单具有现实的经济利益,保险合同的赔偿请求权、长期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等,均可成为反映借款人信用的具体凭据。二是提高借款人信用。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与贷款标的相关的保险产品,在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同时,直接或间接提高了借款人的市场信用。
(三)促进经济增长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融资保险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增长。一是促进消费。通过在消费领域开展保险融资业务,如汽车、住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能够拉动内需增长。二是促进投资。融资保险提高了金融机构对信贷风险的容忍度,特别是能够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面临的瓶颈,提高社会生产能力。三是促进出口。出口信用保险提供的贸易融资和项目融资服务,能够有效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带动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
(四)维护金融安全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融资保险可以维护金融安全。中国金融资产高度集中于银行业,意味着金融风险同样集中于银行业。融资保险能够实现保险业与银行业的互动,推动建立统一的金融服务平台,在通过市场手段促进资金流通的同时,进一步分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当前融资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主要问题
当前,融资保险业务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融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主要存在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业务量小,除了保单质押贷款和出口信用保险等少数业务外,大部分融资保险业务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提供的融资金额相对较小;二是覆盖面窄,融资保险业务可以涵盖消费、贸易、投资、出口等领域,但目前覆盖的机构和人群量少面窄,难以有效满足社会融资保险需求。
(二)根源分析
1.社会认识存在不足;2.保险供给存在不足;3.金融合作存在不足;4.政策支持存在不足。金融分业经营,地方政府对融资保险促进作用相对陌生,融资保险业务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
进一步发挥融资保险促进作用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融资保险重要意义
1.开展理论研究。当前,理论界对保险促进融资的作用研究不够深入,对保险机构在业务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缺乏归纳总结,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行业对如何发挥融资促进作用缺乏清晰的思路。保险业应借鉴银行中间业务开展情况,加强保单价值和延伸金融服务的研究工作,充分体现保险机构“金融中介”的功能属性。
2.开展宣传教育。一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为特定客户开展融资服务培训,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客户主动利用融资保险工具;二是主动向政府职能部门宣传行业成功经验,或联合开展市场调研,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三是通过向保险客户提供整体风险解决方案,促进客户提高对融资保险促进作用的认识。
(二)积极开展融资保险业务
1.开展差异化经营。保险机构应根据细分市场开展差异化经营,找准突破口,充分挖掘目标客户的融资保险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融资保险业务,通过深耕细作,在特定业务领域形成竞争对手难以超越或模仿的核心竞争力。
2.提升专业化水平。由于风险管控能力薄弱,安徽保险业曾在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业务方面形成较大亏损,保险机构因此不敢轻易涉足保证保险业务领域。保险业应积极培养综合性金融人才,保险人才的专业技能不能仅局限于保险业务领域,并提升对融资保险业务的风险管控水平,从而拓宽服务面,增强保险供给能力。
3.发挥政策性保险机构优势。政策性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系较为紧密,政策扶持力度较大,服务地方经济的意识也相对较强。应鼓励政策性保险机构在融资保险领域积极作为,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三)搭建金融合作平台
一是拓宽渠道,与银行、担保、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不断开发新的业务渠道,积极开展“银行+保险”“担保+保险”“租贷+保险”“出口+保险”等各类模式的融资保险业务;二是利用股权纽带,探索金融集团内部或相互参股金融企业之间的深层次合作,创新融资保险合作模式;三是由地方政府出面,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切入点,整合多个部门资源,共同研究推动融资保险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四是保险监管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加强合作,针对融资保险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指导性意见。
(四)发挥市场激励作用
一是保险法人机构应对分支机构进行适当引导和激励,积极采取措施把融资保险业务打造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盈利来源;二是探索融资保险风险与市场利率联动机制,在满足融资需求的同时,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三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更加便利的综合金融服务,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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