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人身保险发展的定义
发布日期: 2012.04.16
导读:什么是县域保险?县域保险是既包括为广大的农民,也包括为县城居民提供的保险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要求保险不仅要为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服务,也要为欠发达地区、中小城市和农村服务。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上指出,县域保险是以县城为纽带、乡镇为中心、农村为腹地的区域保险。也就是说,县域保险是既包括为广大的农民,也包括为县城居民提供的保险服务。有的人认为既然县域保险是服务“三农”,就应该局限于“三农”。其实,吴定富主席对县域保险的界定沿用了县域经济的概念,这是一个很科学的概念:一是从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来看,县城作为连接城乡的结合部,集政治、经济和社会功能于一身,是城乡统筹的基点,也是城乡统筹的落脚点;是城乡统筹最直接的操作平台,也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破口,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县城具有极强的依赖性。二是从保险业的自身发展来看,县城业务发展起步早,积累起值得向农村推广的比较丰富的经验,对农村业务起着必不可少的支撑辐射和引领带动作用,因此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不能离开县城。三是从保险业的具体管理操作上看,保险主体对农村网点的管理功能,如业务指导、统计分析、教育培训、激励推动等,都来自于设立在县城的分支机构。由于城乡之间在逐步打破户口的壁垒,城乡之间人口流动频繁,县城与农村业务之间无法截然分开。
发展县域人身保险业务的战略意义
发展县域业务是实践以人为本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身保险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作为人身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这就要求保险必须广泛服务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仅要为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服务,也要为欠发达地区、中小城市和农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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