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发布日期: 2012.04.04
导读: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大力发展,各地方也都积极响应。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让我国社保制度更贴近民情,广东省出台了新政策。
近日,广东省全省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指出,“十一五”以来,广东省城乡养老保险和基金监督工作快速发展,取得了“两个突破”和“三个进展”。截至2011年4月底,全省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93万人,完成了全年任务的83%。
一是制度建设取得重要突破。普遍建立了新农保制度,改革完善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省级调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形成了规范的基金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扩大覆盖范围取得重要突破。新农保覆盖面快速扩大,在2009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了新农保三年全覆盖的重大决策,截至2011年4月底,全省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93万人,完成了全年任务的8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41万人,较2005年底增加1746万人,增幅达159%,多年来参保人数均居全国前列。
三是养老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部署,广东省连续五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年平均增幅达13.35%。2011年1月再次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1721元。全省新农保平均养老金水平86元,其中珠三角达到290元。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发展,全省各市均已启动企业年金工作,初步形成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企业年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是基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基金积累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2010年底,全省积累养老保险基金达到2277亿元,占全国的1/7。
五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银行等社会服务机构为辅助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管理服务方式更加快捷方便。
据介绍,下一步,广东省将着力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二是着力抓好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均衡发展。三是着力抓好法制建设,落实规范运行。修订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方面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相关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地方配套法规规章为补充,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和基金监督法规政策体系。四是着力抓好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基金安全。五是着力抓好基础能力建设,实现精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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