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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生医保最高报18万 在校生缴费调整为80元/人/年

2013-08-3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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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暂定18万元。  其次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住院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10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

  开学在即,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也将随之启动。据市社保中心介绍,今年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统一了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流程,同时调整了筹资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都相应提高。

  参保对象:不受户籍限制应保尽保

  哪些学生可以参保?据了解,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职技校、高等学校)中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都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本地学生一样享受医保待遇。

  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不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未参保的学生要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参保缴费: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80元

  在校生如何参保?是不少学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市社保中心提醒,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参保,由所在学校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日集中登记、申报和缴费。学校经办人持花名册电子文档和汇总表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错过学校统一参保缴费时间。社区参保少儿入学(托)后,在所在学校(托儿所)申报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如在社区和学校连续参保的,7月1日至9月1日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在校学生个人缴费由原来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80元,特困学生(属于我市市区低保和特困职工家庭)个人不缴费,财政补助由原来每人每年240元调整为280元。

  医保待遇: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

  据社保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今年学生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报销限额三项待遇都有明显提高。

  首先是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暂定18万元。

  其次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住院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10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5%。

  同时,连续参保报销限额增加。2013年起,学生连续参保第三年,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增加的限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中断参保即取消增加的限额,重新计算。

  报销流程:学校出证明后到社保中心办理

  如何报销医药费?根据规定,参保的学生于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享受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特病的居民医保待遇。申报期内,参保学生在市区定点医院住院的,由家长持学校开具的“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证明”,到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参保学生持医保证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申报期结束后,参保学生在市区定点医院住院的,直接持医保证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在院端结算。

  参保学生放假回家、在外实习或因病休学,需在外地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于每月1-10日持医保证、原始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和学校相关证明到市社保中心,参照长居外地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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