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出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促进财政资金配置效益提升
内容: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合理配置、科学管护和规范处置。该《办法》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以及增加隐性债务,进一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按照《办法》的规定,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是指用于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需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工程设施等资产。这些资产包括交通设施、供排水设施、能源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综合类设施、信息通信设施以及其他市政设施。
新政策要求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管护单位分级管理、权责一致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合理配置、科学管护和规范处置。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需求,结合财政承受能力,科学配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坚持绿色环保、节能高效、可持续发展理念。
此外,《办法》还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遵循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不得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资产违法举债,也不得增加隐性债务。
在维护和使用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了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办法,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和事业单位管理维护资产产生收入的具体管理办法。同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在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应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总体来看,《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益,支持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更好地发挥市政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功能。这一举措也将有助于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和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