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调整:个人缴费首次低于财政补助
近日,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调整。根据通知,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这次调整也标志着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内容,中央财政将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则会按一定比例补助。同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居民,各级财政将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要求加强大病保险的精准保障能力,其中,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将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同时,通知还强调了优化大病保险筹资结构,要求各级财政补助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
这一系列调整和要求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保障水平,确保广大居民享有更加全面、精准的医疗保障。同时,通过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等举措,也有助于减轻居民的医疗负担,提升医疗保障的普惠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