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资金〔2009〕1375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春红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康资发〔2009〕第036号)收悉。经审核,刘春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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