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信诚人寿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信诚「信悦行」两全保险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1.05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主险合同已交费年期数*本主险合同在年交方式下的标准年交保险费*105% |
意外全残保险金 | 10万元 |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全残的,我们将按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所交保险费*1.05 |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除了给付上述第(1)项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本主险合同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全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终止。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30万元+所交保险费*1.05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除了给付上述第(1)项身故保险金和第(3)项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本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
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0万元+所交保险费*1.05 | 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乘坐或驾驶自驾车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除了给付上述第(1)项身故保险金和第(3)项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本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的9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乘坐或驾驶自驾车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除了给付上述第(1)项身故保险金和第(3)项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本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的1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1.2 |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满期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金融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终止本主险合同已交费年期数*本主险合同在年交方式下的标准年交保险费*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