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程序:
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及《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和单位填写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额;
职工因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火灾、水灾、地震、冰雹等)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包括:尿毒症、心肌梗死、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肝硬化、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
要求:
1、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供资料需复印件一份,复印纸张平整无破损,纸幅统一为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