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住房公积金提取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取人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完整填写《晋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公章、单位专管员签字。
二、本人、单位专管员(备案)或委托人持《晋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到公积金所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应的手续。
1、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单位专管员(备案)办理的,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及同名的卡/折。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提取人同名的卡/折。
4、单位统一办理的,除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外,还需由单位专管员(备案)填写《承诺书》。
三、工作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条件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转移单。
四、本人、代办人凭身份证原件、支取/销户/转移单到财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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