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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贷款贴息

2015-10-18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4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首套房,单职工最高可贷4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若是二套房,单职工最高可贷3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60万元;三套房及以上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br />问:厦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一些问题 答:1、首付你要先付 2、签好合同后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取你的公积金存款 3、贷款是除了首付以外的其余金额(房子70万,首付30万,贷款40万) 4、还贷款就是还40万的那部分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再问我<br />问:厦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答:1.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 2.没有先后顺序,是同时进行的。 3.厦门目前没有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相互转的政策。 4.婚后配偶有公积金的可以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9月1日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申请。贴息金额为申请人上一年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不含罚息)的50%。

为切实帮助城镇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还贷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从9月1日起,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申请,贴息对象也有特别指定。

据了解,贴息对象为2006年(含)以后在厦门市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家庭上一年度的年收入、在全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内的购房职工。

贴息金额为申请人上一年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不含罚息)的50%。

而且,贴息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时前12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交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时前3个月(含)按月足额缴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交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交未超过5个月(含)且已办理补缴的。

(二)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年。

(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余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受理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申请人在本年度申请受理期内未申请的,视同放弃本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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