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留学专家介绍,新西兰签证体系的一大特点是实行签证准证制,这一特点主要源自于新西兰的一部成文法,即1987年4月21日生效的《移民成文法》(TheImmigrationAct1987)。有关条例有两部,一部是1999年8月23日签署生效依据《移民成文法》第150条制定的《移民条例》,另一部也是1999年8月23日签署生效但依据移民成文法第129Y条制定的《移民(难民审理)条例》。
那么,新西兰签证体系中的签证(Visa)与准证(Permit)有什么区别呢?
新西兰移民法规定,除了像澳大利亚公民等无须在新西兰持有准证的被豁免的阶层外,所有外国公民在新境内必须持有有效的准证,并且一旦离境,该准证则无效。在准证有效性的七天前,如果希望继续在新滞留,必须申请新的准证。与澳签证体系的另一不同点,是新西兰没有过桥签证概念。但一旦递交新的准证申请,即使现持准证已经过期,还是视作在新合法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