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洞头分中心近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最终确定农行洞头支行为首期洞头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1500万资金存放银行,存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2.1%,高于基准利率40%。自此,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的序幕正式拉开,洞头分中心成为全省首家开展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县区级分支机构。
此次洞头分中心存放的资金就是增值收益存款中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存款,是只能用于贷款坏账核销的资金,不能用于发放贷款和提取。
此次竞标采用高收益率优先法,标的为资金年收益率。招标过程中各竞标银行均给出2.1%的年收益率,有效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在标的相同时,向对地方经济贡献大及支持住房公积金工作力度大的银行倾斜,以金融融资量、小微企业贷款等指标占60%权重,支持住房公积金工作占40%权重。这样的评分规则设置,既考虑了住房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需要,又能激励银行对地方经济社会多作贡献。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金存放分为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分类存放。因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目前先实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竞争性存放;同时以增量带存量,将原存放的存款到期后也纳入竞争性存放,通过几年的逐步推进,最终实现资金竞争性存放全覆盖。
此次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招标会的圆满成功,对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银行选择的竞争择优机制,提高公积金资金效益,防范资金管理廉政风险,是一次积极而有益的尝试,也为下一步全市全面推行资金竞争性存放奠定了基础。
2015年,为建立和完善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择优存放机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并将开展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纳入2016年度重点工作之一。2016年初,洞头分中心充分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洞头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竞争性存放的竞标范围、竞标对象、中标原则、评标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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