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讯:近日,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从4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从35万元提至40万元。另外,公积金租房以及物业费提取的提取周期和一般租房提取金额的比例均有调整。
另外,从4月1日起,职工在中山已有房产没有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30天提取前30天缴存金额的30%,提取金额上限为500元;提取周期从原来的3个月提取一次缩短为1个月。
以在城区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房子、取上周网签均价6500元/平方米为例,该房总房价约为58 .5万元,按现在首套房首付最低20%计算,8成贷款需要46.8万元,即便是3成贷款也需要约41万元,若购买总价更高、户型更大的房产,则需要支付的首付款更多。因此,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更为合理。
此外,从4月1日起,我市租房(包括租住保障性房屋)提取以及物业费提取的提取周期缩短为一个月,同时提高一般租房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从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提高到40%。
此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东区兴中道二号之一投资大厦首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区办事处(东区帝璟东方7-12幢一层53号之一)统一迁至东区兴中道8号瑞景大厦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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