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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保障性住房

2016-05-2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 <p></p>答:在毓秀路,毓秀路在中华北路云岩广场对面。美佳大厦旁边。 云岩城管局旁边!<br />问:新规公积金是不是贷款一下来就用公积还贷? <p></p>答:这个跟新规老规没有关系,谢谢<br />

5月20日讯:近日,贵阳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通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督察巡查组巡查检验,该中心及委托银行的精心管理、规范运作,贷款本息按期提前回收,贵阳市圆满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任务。

据了解,从2012年起,以贵阳市小河区翁岩公共租赁住房(三号地块)工程和云岩区杨惠村保障性住房工程,两个公共租赁住房为试点项目的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体现了贵阳市对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贵阳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近期随着国家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变化,中心贷款增速迅猛,为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满足职工贷款需求,中心积极与市财政等部门及借款人对接,于2015年10月19日和2016年4月21日分别提前偿还了2.4亿元和2.26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前4年结清贷款本息,累计回收全部本金6.39亿元,利息0.82亿元。

近4年的项目贷款试点工作期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执行资金封闭管理规定,落实抵押措施、加强贷后检查,实现工程项目概算完成率100%,贷款本息回收率达到100%,没有发生逾期、工程质量事故以及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了试点项目贷款资金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贵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节约大量利息支出。

未来,根据住建部《关于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试点有关工作的函》(建金督函〔2015〕109号)文件精神,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该中心将不再新增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从而将有限的资金全面投入个人住房贷款中,全力以赴的为我市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助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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