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讯:22日,记者从江西省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到,7月1日起,南昌将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维持不变。同时,为规范提取,对未婚职工申请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减半执行,同时职工须向管理中心做出书面婚姻状况声明。
南昌市城区每月1000元
南昌县、湾里区每月800元
进贤县、安义县每月600元
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提取额度按照实际租房标准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新建县撤县改区后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按市城区标准执行,即每月1000元。
办理按月委托提取是不需要提前预约受理,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发放后可以办理委托按月提取。具体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相关材材料、受理网点可详细参阅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业务(或者南昌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便民工具-办事指南-提取业务)中详细参阅提取条件之三: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公贷)。
新建县撤县改区后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按市城区标准执行,即: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执行时间从2016年5月16日(含)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
二、从2016年5月16日(含)起暂停受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至85%以下后,视情恢复。
关注手机新一站网,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