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政发〔2015〕19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盘活结余资金,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提高职工居住水平,经中心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议定,现对原《来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如下:
一、装修自住住房最高提取额度调整至8万元(其中:人工费按200元/平方米计算)。
二、无房职工支付住房租金,未婚职工月房租最高提取额度调整至700元/月;已婚职工月房租最高提取额度调整至1400元/月。
三、以疾病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属于重大疾病范围内的,自负金额达到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可全额提取。
【公积金查询】
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答: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用工人员、非广西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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