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讯:昨天下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2016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2016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过21048元。
据悉,本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或者到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等方式办理缴存额调整。
据业内人士介绍,公积金贷款以低利率的优势受到贷款买房人的青睐。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去年经历了4次下调,目前本市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以公积金贷款8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4次降息后每月可以少还443.58元。为了进一步节省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如果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话,可以办理公积金余额冲贷业务,就是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本金。办理余额冲贷业务的职工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账号就可以就近选择到任何一家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一个窗口当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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