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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可在省内任意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2015-08-04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在四川省广汉买房户在成都新津户宁波交住房公积金... <p></p>答:目前住房公积金是市级统筹,一般同一个市是通用的。至于到是否全省通用,各省的规定不一样,例如现在的安徽省,一半以上的地市可以通用,少数地市不能通用。 请直接拨打12329咨询你购房的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br />问:外地人在宁波工作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到别的城市买房... <p></p>答:不能。住房公积金都是当地的。 你可以先买房,然后拿贷款凭证去取出来。<br />问:我老公的公积金是在江苏的,想在浙江宁波买房,咨... <p></p>答:可以提取啊,可到公积金当地部门咨询<br />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根据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刚刚下发的《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从9月1日起,省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届时,宁波市民可以在省内任意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执行购房地贷款政策

据悉,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规定。购房地中心提供异地贷款资金,并负责异地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抵押担保、发放及回收管理等。

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尚未结清前,因工作调动转移至新缴存地中心的,由新缴存地中心继续向购房地中心通报借款职工缴存及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

申请异地贷款应同时符合8个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有合法的购买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5.提供购房地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6.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7.符合购房地中心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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